血糖控製對於孕婦和胎兒的健康非常重要,妊娠期間的糖尿病有兩種情況,一種為妊娠前已確診患糖尿病,稱「糖尿病合並妊娠」;另一種為妊娠前糖代謝正常或有潛在糖耐量減退、妊娠期才出現或確診的糖尿病,又稱為「妊娠期糖尿病(GDM)」
糖耐量檢測是妊娠期糖尿病篩查的常用方法。一般在妊娠24-28周內進行。采用口服75克葡萄糖方法。
糖耐量檢測的註意事項:
檢查前3天正常飲食、每日進碳水化合物至少150g,正常活動。檢查前一晚禁飲食8-12小時,抽血期間安靜等待,避免嘔吐。
註:因糖耐量檢查早8:00即可采血。故提前開單後即繳費,避免當日等待采血時間太久而引起孕婦不適。
糖耐量的檢測方法:
首先空腹抽取第一次靜脈血,然後口服含75克葡萄糖的液體300毫升,5-10分鐘內喝完,從飲第一口糖水計時起,分別於1小時、2小時采靜脈血,檢測血漿葡萄糖濃度。
診斷標準:
服糖前及服糖後1、2h,3項血糖值分別低於5.1mmol/L、10.0mmol/L、8.5 mmol/L,任何一項血糖值達到或超過上述標準即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GDM)。
妊娠期糖尿病的管理:
1、控製飲食:每日主食3-6兩,以米飯為主,少面食,低糖水果。(具體飲食結構接診醫生宣教)。
控製飲食目的:使血糧控製到正常範圍,保證孕婦和胎兒的合理營養攝入,減少母兒並發癥的發生。每日攝入總能量應根據妊娠前體重不同和妊娠期的體重增長速度而定。
2、運動:餐後運動:中等強度運動(如散步、走路)每天至少大於30分鐘,微汗,心率增加即可,每日活動量根據個人情況而定。
3、血糖控製目標值:空腹和三餐後血糖,做餐後和飲食筆記。監測空腹血糖:≤5.3mmol/L、餐後2小時血糖≤6.7mmol/L.;
兩周控製後血糖不能達標,建議加用胰島素控製血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