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絕大多數都爲20-40歲的女性,這樣一個年齡正好是女性結婚生子的年齡。很多女性停藥或者用不用激素藥的情況下,她們都在想一件事情,能不能生寶寶?也經常有這樣的病人來問,我能結婚嗎?結了婚能不能生孩子。我們給予她的建議,肯定是可以結婚的,也能生孩子。但是她生孩子和正常人不一樣,是有前提條件的。
首先要把病情控制穩定,也就是醫生常說的病情緩解。
對於育齡期的年輕女孩子,我們給她的建議就是病情控制穩定(緩解)一年,至少半年以上,因爲病情是會影響她寶寶的質量也會影響患者自身安全。第二,藥物本身也是有要求的。什麼藥物可以用,什麼藥物不可以用。
隨着科學的發展,對這個疾病的用藥認識已經很清,比如糖皮質激素,在妊娠期間是可以用的,但是它的劑量和種類是有限制的。比如醋酸潑尼松來說,每天10毫克以下的劑量是不通過胎盤,對胎兒是沒有影響的。
在妊娠階段激素種類也要有所選擇,不能用含氟的激素,含氟的激素是可以通過胎盤影響到胎兒的,影響胎兒腎上腺皮質軸的發育,如果她喫的是潑尼松或者甲潑尼龍,那就沒有問題的。
另外,抗瘧藥硫酸羥氯喹,已經有大量的臨牀實踐或者發表的論文去證明對胎兒是沒有影響的。免疫抑制劑在這裡面也有一部分的對胎兒沒影響,比如說硫唑嘌呤,比如環孢素。
懷孕的早期和懷孕的晚期,體內的雌孕激素是有變化的,所以妊娠對母親的危害可能比對胎兒的危害要大。在分娩前後體內激素變化太激烈了,會使患者的病情加重,更有一些人的紅斑狼瘡就是在分娩以後發現的。
我們建議患者病情穩定再懷孕,就是爲避免孕早期病情加重。在懷孕和分娩階段,,要有特定的產科和風溼免疫科聯合監測,治療狼瘡的藥物什麼能用,什麼不能用。在分娩前後,需要調整激素,比如用三天大劑量激素,讓病情不復發,這樣使其分娩過程中病情穩定,也是需要多學科的配合。
說了這麼多的意思就是,紅斑狼瘡的病人是可以結婚、生小孩的。但是是有前提條件的,即用藥的條件和病情穩定的條件,因爲這樣對於孕婦來講,對於孩子來講,都是最安全的。
孕早期和孕晚期的時候,如果病情復發,比較重,尤其是孕晚期,就會讓她提前終止妊娠,如果孩子能夠達到出生存活的時候,可能會提前終止。在孕早期,如果出現問題的時候,可能我們也會根據她的病情去建議她終止妊娠。
如果在孕中期,三個月以上到分娩之前,病情復發了,我們就要判斷她的病情的輕重,比如說她要用多大的激素量,需不需要加免疫抑制劑。如果她用的激素量大,需要加免疫抑制劑,會危害到孩子的時候,可能也會去判斷她要不要終止妊娠。但多數情況下,在孕中期是相對安全一些。但是這個就是得要根據每個人的病情,每個人的具體情況去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