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壓一定要剖宮產?NO!

很多準媽媽覺得順產「對大人好、對孩子好、恢復快」等優勢。那如果有妊娠期高血壓疾病還可以順產嗎?
妊娠期高血壓是一種較為常見的妊娠並發癥,涉及孕婦血壓升高的情況。這種情況下,是否可以通過順產來分娩,需要綜合考慮孕婦的具體情況。

妊娠高血壓一定要剖宮產?NO!

以下是一些可能影響順產決策的因素:

首先,妊娠期高血壓的嚴重程度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如果孕婦只是患有輕度高血壓,沒有伴隨蛋白尿或其他並發癥,如低蛋白血癥或子癇前期等,而且宮頸成熟度良好,產程預計不會過長,那麽通常可以考慮經陰道分娩。這種情況下,婦產科醫生可能會密切監測孕婦的血壓和胎兒狀況,以確保順利分娩。
如果孕婦的高血壓較為嚴重,無法通過藥物有效控製,同時伴有嚴重的並發癥,如頭痛、惡心、嘔吐以及胃部不適等癥狀,這可能表明孕婦和胎兒的狀況不穩定。
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護母嬰的安全,可能需要立即終止妊娠,而非選擇陰道分娩。醫生可能會建議進行剖腹產手術,以最大限度地減少風險。
需要強調的是,對於妊娠期高血壓的治療和分娩方式的決策應由醫生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和決定。
每位孕婦的情況都是獨特的,因此需在專業醫療團隊的指導下進行決策,以確保母嬰的健康和安全。如果您或您身邊的人面臨類似問題,請盡快咨詢醫生以獲得準確的建議和指導。

妊娠高血壓疾病的分級和分類

妊娠高血壓的分級
輕-中度:140 ≤ 收縮壓<160 mmHg 和/或 90 ≤ 舒張壓<110 mmHg
重度:高壓≥ 160 和/或 低壓 ≥ 110 mmHg
通常在 BP ≥ 150/100 mmHg 時進行藥物幹預。對於無蛋白尿或靶器官損害者,可考慮在 BP ≥ 160/110 mmHg 時使用降壓藥。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分類
妊娠期高血壓:妊娠 20 周後發生的高血壓(患者同側手臂至少 2 次的收縮壓-收縮壓≥ 140 mmHg 和/或舒張壓≥ 90 mmHg、測量間隔至少 4 h)、不伴明顯蛋白尿,在分娩 12 周內血壓恢復正常者。
子癇前期:妊娠 20 周後出現高血壓,伴有蛋白尿(尿蛋白 ≥ 300 mg/d);或者是無蛋白尿者伴有明顯的器官或系統受累(如:心、肺、肝、腎、血液、消化、神經系統等)。
子癇:在子癇前期基礎上發生的不能以其他病因解釋的抽搐。
妊娠合並慢性高血壓:在妊娠前 20 周內存在高血壓,或者是在妊娠 20 周後新發的高血壓且在分娩 12 周後血壓持續升高者。

妊娠高血壓如何治療

1、休息和飲食:保證充足的睡眠,保證攝入充足的蛋白質和熱量,適度限製食鹽攝入。

2、降壓治療:收縮壓≥160mmHg 和(或)舒張壓≥110mmHg的高血壓孕婦應進行降壓治療。將收縮壓控製在130~155 mmHg,舒張壓控製在80~105 mmHg;孕婦並發器官功能損傷者標準更為嚴格,收縮壓控製在130~139mmHg,舒張壓控製在80~89mmHg。常用的降壓藥物有腎上腺素能受體阻滯劑、鈣離子通道阻滯劑及中樞性腎上腺素能神經阻滯劑等。如拉貝洛爾、硝苯地平、酚妥拉明等。

妊娠期一般不使用利尿劑降壓,以防血液濃縮、有效循環血量減少和高凝傾向。
硫酸鎂防治子癇:硫酸鎂可治療子癇和預防抽搐復發,使用時監測血清鎂的濃度,>3.5 mmol/L 即可出現中毒癥狀。
產後隨訪很重要!產後 6 周孕婦的血壓仍未恢復正常時,應於產後12 周再次復查血壓,以排除慢性高血壓,必要時建議至內科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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