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結扎一年後,妻子懷孕了!真相原來是……法院判了!

近日

福建廈門湖裏區法院發布了這樣一起

醫療損害責任糾紛

一對夫妻因對手術效果不滿意

同時認爲醫院未盡告知義務

共同起訴醫院

要求賠償

事情究竟是怎麼回事

一起來看看

↓↓↓↓

丈夫結扎一年後妻子卻懷孕了

原來,2019年12月

劉先生(化名)在廈門某醫院

進行輸精管結扎手術

花費2000多元

2021年初

劉先生的妻子被查出懷孕

經過考慮

劉先生的妻子實施人工流產

2021年3月

劉先生前往其他醫院檢查精液

經檢驗

精子活動率爲60%

次月

他在實施結扎手術的醫院再次檢查

精子活動率爲54.2%

劉先生表示

醫院只告訴他

術後3個月內需要避孕

之後就不再需要了

出了這樣的意外

給自己和妻子帶來了傷害

醫院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案件審理時,醫院表示,劉先生曾於2020年5月復查,告顯示尚有精液留存。爲此,醫生明確告知劉先生,還需要3至6個月、10次左右射精後才能完全排淨。醫院還表示,爲劉先生實施的結扎手術有效率並非百分之百,術後兩年可能發生自然痊愈。

盡管醫院認爲,其已經向劉先生充分告知手術的相關風險和注意事項,但是,醫院未能提供劉先生籤字的知情同意書。

因此,湖裏區法院經審理認爲,醫院至少應該留存手術知情同意書備查,現有在案證據無法證明醫院已履行告知義務。因醫院未盡告知義務,劉先生未採取避孕措施,導致配偶懷孕,進行人工流產,醫院侵害了劉先生及其配偶的健康權,應承擔侵權責任。

最終

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要求醫院向劉先生賠償4947.68元

向劉先生的配偶賠償9718.32元

綜合:海峽導報、廈門網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