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紋身已經很是普遍了,大街上半大點兒的小青年大姑娘十個人裏得有六個有紋身,它也逐漸變成了一種時尚的亞文化潮流。
要說起紋身起源,那歷史就很久遠了,我國古代早已有之,秦朝那時候普遍叫做“黥”,不過那時候的紋身都是給一些罪犯做的,就是在犯人的臉上刺字,以表示他和普通人不一樣,是戴罪之人。但後來不知道怎的,慢慢地就發展成了一種時尚,紋身在許多國家開始流行起來,青年們更是將紋身看作是放浪不羈的生活狀態的象徵。
刺青其實是從人類最早的彩繪藝術中發展出來的,許多原始部落經常在身上塗抹顏料求得美感,也能從這樣誇張的造型上震懾敵人。當時生產力低下的原始人曾經試着用各種方法在自己身上顯現出圖案,但畫上去的終究不會長久保留,於是紋身就出現了,紋身是用工具在身上刻下圖案,然後將顏料滲入圖案中,形成造型,不過對於我這種天生怕疼的人來說,還是免了吧。各種工業顏料都帶有化學作用,滲入破損的皮膚裏,終究會對人體造成一定的傷害,除了這些顏料,世界各地還有各種聳人聽聞的傳言。
據說在非洲,有一個部落竟然用鴿子的血來紋身,也不知是真是假,單從醫學角度上說,要是用動物的血來紋身,那是極其危險的行爲,動物身上多少都帶着病菌,病毒,尤其是血液尤甚,這想一想太可怕了也。但有人說,用鴿子血紋身,當時看不出來,只有在喝過酒的情況下才會顯現出來。也不知是真是假。但這件事經過證實,絕對是不可信的,有些人可能是看一些關於神祕巫術的書籍看多了,才會如此的異想天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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